关于认真履行省纪委监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提醒函的通知

时间:2022-08-03     来源:纪律检查委员会     阅读0

晋科院纪字〔2022〕4号


4月3日以来,我省发生新一轮疫情,部分学校也出现感染病例,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使命担当,积极加强对我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形势研判。

为防止出现学校在疫情防控中存在对政策学习掌握不精准、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应对准备不充分、属地联络对接不到位、学校长期封闭管理,师生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和舆情风险等方面的问题。校纪委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把疫情防控监督作为当下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细抓实抓到位,为校园打赢疫情攻坚战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监督责任。校纪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将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深入校门、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场所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监督专项检查,摸清疫情防控风险点,及时指出存在问题,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校纪委紧紧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其完善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等,结合省教育厅制定的《山西省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事项工作指引》和《山西省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细化本校疫情防控方案,实施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抓实抓细各项管控措施,快速有效处置突发疫情,防范化解师生聚集性感染风险,同时,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等措施,加强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加强人文关怀和服务保障,多关心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及时处置不实信息,避免形成负面舆情事件。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校纪委将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开展好各项工作,督促学校党委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和属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肃查处疫情防控中的不担当不作为、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对查处的涉疫违规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员及时给予通报,加强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


中共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